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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2學期大一英文讀本會考考訊

      

本中心將於962學期舉行兩次大一英文讀本會考,其時程及讀本如下表:


     會考日期

會考讀本名稱

97/03/27(四)16:10∼17:00

Little women〈小婦人〉

97/05/08(四)16:10∼17:00

Nothing but the truth〈誠實至上〉

 

『基礎學科補救教學』申請通過名單& 計畫經費核銷原則

      

計畫經費核銷原則下載

流水號

系所單位 /申請人

計畫名稱

1

體育系 黎俊彥

體育系三年級英文補救教學

2

應數系 劉樹忠

高等微積分與數學分析共同演習課

『提昇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成效研究計畫』申請通過名單

 

計畫經費核銷原則下載

流水號

系所單位 /申請人

計畫名稱

1

教育系 王淳民

維基(wiki)協同式創作平台之小組教學運用策略與評估方法研究

2

體育系 梁龍鏡

提升運動傷害與急救教學研究計畫

3

幼教系 陳文玲

「兒童發展」國外影片蒐集及導讀教材之編寫

4

幼教系 楊麗齡

丙級保母執照術科考試練習計畫

5

幼教系 丁雪茵

「方案課程模式」教學影片與檔案之建置

6

教育系 王淳民

服務學習與跨國合作學習之教學模式研究

7

幼教系 劉慈惠

「家長參與」課程轉型之教與學資料庫的探討與建立

8

幼教系 周婉湘

應用wiki於「大眾傳播與幼兒教育」課程之成效研究

9

教育系 成虹飛

弱勢服務「夢工廠課後學習計畫」之協同行動研究

基礎學科補教教學—英文補救教學實況

 

本校為落實學習預警,對學習成效不佳之學生,透過補救課程輔導機制,提昇其學習成效,已於96.11.12第9615次行政會議通過「基礎學科補救教學實施要點」。
該班導師與英文科教師為幫助學生提昇英文程度、迎接齊頭式的競爭,以達到學校畢業的門檻,而申請補救教學。
期望以螺旋式反覆教學的方式,增加學生們對英文的熟悉度。圖為英語教學系教學助理實施教學實況。

英文讀本(The University Murders)討論會來囉!

 

閱讀英文讀本遇到瓶頸嗎?
想要有人與你一起討論讀本嗎?
英語系教學助理帶領大家一起討論英文讀本-The University Murders
討論時間:
12/3(一)~12/6(四) 13:00~14:00
 12/7(五) 11:00~12:00
 有意參加者,請於11月23(五)前,至English Reading Cafe登記
 每個時段最多20名,要搶要快喔!
English Reading Cafe位於教學大樓3樓2305教室 

提昇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效果研究計畫申請要點【96.11.12第9615次行政會議通過】

  一、目的:為提昇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效果,鼓勵教師規劃進行教學改進與實施策略之相關研究,特制訂本          要點。
二、補助對象:凡本校編制內之專任教職員均得依本要點申請補助。
三、申請期限與研究執行期限:申請期限為每年六月與十二月。研究執行期限以該學年度為原則,唯得視需           要延長或縮減之。
四、申請程序:申請人應檢附申請表一份、計畫書五份,於申請期限內向「教與學中心」提出申請。若研究          成果係多人合作完成,須由參加人員共同提出申請。
五、補助重點:本要點補助之計畫分為指定主題及自選主題,教與學中心得視學校發展需求指定主題(主題          另行公布之)。自選主題則凡有助提昇教師教學品質或學生學習成效之研究計畫均可提出。
六、審查程序:由教與學中心籌組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作業,申請案得視需要送請校內、外委員審查。
七、審查標準:教學改進與創新之程度、計畫完備性、經費合理性、受益性、研究結果之應用性等。
八、補助方式:每位教職員同時以補助2案為限。每案至多補助50,000元,並以補助業務費為限(可含工讀費)
       ,不補助資本門與人事費。
九、經費來源:由學校相關經費及教育部補助經費支應。
十、研究報告:申請人應於計畫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成果報告至教與學中心,篇幅以A4三頁為限。獲得補助           之人員有參加研討會、成果發表會之義務。
十一、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基礎學科補救教學實施要點【96.11.12第9615次行政會議通過】
 

一、目的:為落實學習預警,對學習成效不佳之學生,透過補救課程輔導機制,提昇其學習成效,特訂定本           要點。
二、對象:本校修習大學部基礎學科須進行補救教學者。
三、科目:基礎學科係指校、院、系大學部必修科目及教檢課程。
四、實施期程:自每年九月份起至隔年七月底止,實際實施補救教學所需時間由申請單位或教師自行研議,  
         申請後由教與學中心核定。
五、開班人數:五人以上即可開班。
六、上課地點:由申請單位提出,教務處協助安排。
七、申請流程:上學期於每年十一月底前、下學期於每年四月底前,請填妥申請表暨計畫書(如附件), 向
         教與學中心提出申請。
八、審查程序:由教與學中心籌組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作業,申請案得視需要送請校內、外委員審查。
九、審查標準:依計畫具體可行性與經費合理性為審查原則。
十、經費編列:
  (一)教師:由本校專、兼任教師擔任者,比照教師鐘點費發給。
  (二)教學助理:由本校研究生、大學部(大三、大四)學生擔任者,比照教務處教學助理酬勞發給。
  (三)其它相關業務費。
十一、經費來源:由學校相關經費及教育部補助經費支應。
十二、成果報告:申請人應於補救教學結束一個月內提交補救教學輔導成果(如課程表、學生簽到簿、學習成   
             果分析等)至教與學中心。
十三、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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